乡城县出台优惠政策推进农业和旅游业发展
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3
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旅游特色化发展,结合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,乡城县出台《特色农牧和旅游产业开发招商引资若干优惠办法》(试行),按照“招商引资、务实兴业”的思路,大力引进国内外客商以企业和个人到乡城投资创业,为推进跨越发展、长治久安注入新的动力。
优惠办法将对特色农林种植、牧业养殖及产品加工业和特色旅游产业的投资商给于优惠,在税收、土地使用、规费及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制定了17项优惠政策,十分具体丰厚,特别是规定了,除了该县制定了优惠政策外,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,甘孜州内各县执行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,该县可参照执行,极大的拓展了优惠的空间,增强了招商引资的吸引力。省级平安县的顺利创建,对乡城县发展环境的认同感,为出台优惠政策是否能够取得实效提供了保障。
为把握好优惠政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正确导向,切实让优惠政策针对应该给于优惠的企业,提高实施的科学性。该县理清工作思路,注重“三个结合”,即:与县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,通过引进强势龙头企业带动产业的开发;与特色资源开发相结合,围绕特色农产品种植加工销售,引进科技含量高、市场前景好、辐射带动强的企业;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结合,注重外引内联,带动产业多形式发展,培育和壮大本土龙头企业,增强造血功能。
目前,该县的《特色农牧和旅游产业开发招商引资若干优惠办法》(试行),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。